大象音乐 CEO 再证《年轮》双版本起源:十年邮件揭开版权争议关键细节

日期:2025-07-25 16:13:30 / 人气:38


《年轮》原唱争议持续发酵之际,大象音乐 CEO 李思睿的最新回应再次将事件推向公众视野。7 月 25 日,这位音乐行业资深从业者在社交平台发文,明确表示 “从创作起始就明确知道男女版本是同时存在的”,并强调 “十年前的项目往来邮件记录还在邮箱里”,以亲历者身份为这场版权之争提供了关键佐证。
作为汪苏泷所属唱片公司的掌舵人,李思睿的回应并非空穴来风。他在文中回忆道:“清楚记得当初收到《年轮》项目的需求时,项目方就是邀请我们创作并演唱”,这句话直指歌曲创作初期的核心定位 —— 并非单一版本规划,而是包含创作与演唱的完整合作。这种从项目源头就确立的双版本思路,与张碧晨方主张的 “唯一原唱” 形成鲜明对比,也让双方争议的焦点从 “是否存在双版本” 转向 “双版本是否具备同等原唱资格”。
值得注意的是,李思睿特别提及 “十年前的项目往来邮件记录还在邮箱里”,这一细节具有重要意义。在版权争议中,原始邮件作为时效性强、难以篡改的电子证据,往往能还原事件真相。若邮件中明确记载了 “男女双版本并行创作”“汪苏泷演唱男版” 等关键信息,将成为支撑 “双原唱” 主张的有力依据,也能解释为何汪苏泷方始终坚持自己的原唱身份 —— 这种认知并非事后追加,而是源于项目初期的明确约定。
从行业操作逻辑来看,大象音乐作为《年轮》词曲作者汪苏泷的签约公司,在承接影视歌曲项目时,通常会与项目方就创作方向、演唱安排等核心内容达成书面约定。李思睿的回应实际上揭示了音乐行业的一个常见模式:影视项目方为扩大歌曲传播范围,常与唱片公司约定多版本创作,通过不同风格的演绎覆盖更广泛受众。《年轮》作为现象级剧集《花千骨》的插曲,采用男女双版本推广本是合理的市场策略,却因后期版权登记的模糊性埋下争议隐患。
这一回应也让公众得以窥见音乐版权管理的行业痛点。在十年前的行业环境中,部分影视音乐项目更注重歌曲传播效果,对版权细节的书面约定不够严谨,导致原始创作意图与后期版权登记出现偏差。李思睿强调 “邮件记录还在”,恰恰反映出规范的项目文档管理在版权争议中的重要性 —— 这些看似普通的工作邮件,在十年后的今天成为还原事实的关键证据。
截至目前,张碧晨方尚未对大象音乐 CEO 的回应作出新的表态。双方争议的核心仍停留在 “原唱” 定义的认知差异:法律层面以版权登记为准的 “唯一原唱”,与创作层面基于原始约定的 “双版本原唱”,究竟哪一种更应获得行业认可?这场争议的最终走向,不仅关乎《年轮》一首歌曲的身份认定,更可能影响未来音乐行业对多版本作品版权规范的制定,为类似项目提供明确的 “操作手册”。
随着更多原始证据的逐步披露,《年轮》背后的版权真相正逐渐清晰。但无论结果如何,这场争议已为整个音乐行业敲响警钟:在追求作品传播的同时,更需筑牢版权规范的基石,让每一份创作心血都能在清晰的规则框架下得到保护。正如李思睿文末未言明的潜台词 —— 十年前的邮件能留存至今,十年前的版权约定更应被认真对待。

作者:亿兆体育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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